一. 专利质押融资介绍
(一)企业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信誉,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根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将企业划分为以下三类:
A类:承担过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企业,或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或被评为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优秀企业,或近三年有效处理过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获得赔偿或避免损失的企业,或拥有5名以上高、中级知识产权工程师的企业,或获得省级以上专利奖的企业,或拥有30件以上有效专利(含5件发明专利)的企业,或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进行投资的企业;
B类:被评为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或拥有3-5名高、中级知识产权工程师的企业,或获得市级专利奖的企业,或拥有20件以上有效专利(含2件发明专利)的企业;
C类:参与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业,或拥有10件以上有效专利(含1件发明专利)的企业,或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参股/实际控制且拥有1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创新创业企业。
(二)符合中国银行中小企业信贷工厂客户基本准入条件。
二.申请对象及要求
(一)A类客户需中请办理3件以上专利质押,B类客户需申请办理2件以上专利质押,C类客户需申请办理1件以上专利质抑,质押的专利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由借款人本身拥有,或者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拥有,权属合法、完整、清晰,拥有正式合法有效的权属证书或证明材料,且该专利权依法或依约定可转让并能够办理质押登记;
2.必须有1件是有效发明专利,其余可为有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3.一般情况下, 发明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10年,实用新型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
4.以委托形式开发获得的专利,须有相关委托开发合同文本复印件及证明付清所有委托开发款项的凭证:
5.该专利没有沙及国家安全与保密事项(包括国防专利);
6.该专利及相关技术目前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市场交易可行性,已形成产业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7.出质人质押期间转让或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出质权利的,须承诺转让费、许可使用费、实施出质权利所得收益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并征得经办行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专利权质押授信:
1.出质人不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不是全体专利权人;
2.专利申请尚未授权或专利权已经终止;
3.专利权处于年费缴费滞纳期;
4.专利权处于无效宣告程序;
5.专利权处于中止或保全期间;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7.在他行已叙做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且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
8.同一专利权重复质押;
9.已被国家专利行政机关强制许可的专利;
10.其他不宜做专利质押授信的。
(三)全部授信须追加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夫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贷款模式
“专利质押融资”模式
合作单位:中国银行;
贷款要求:
(一)专利权质押贷款额度:
1.A类企业信用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B类企业信用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C类企业信用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同时有多个专利的不按以上标准进行累加,以其获得的最高级别确定信用授信额度上限。
(二)超过以上授信需求的,可配合提供抵押、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中国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业务机构可结合组合担保情况,为借款人制定综合授信方案,申请更高额度的授信。
四.办理流程
(一)集中推荐
江苏省和识产权局根据务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上报情况, 海年6月底向中国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二)企业申请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发送的目标企业管销名单上、且自愿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授信的企业,应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辖内业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征信查询结果及财务报表等授信资料;
2.根据企业内部授权制度规定,其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人)同意申请授信的决议、文件及授权书;
3.申请办理专利质押的专利权人同意以专利权出质的书面承诺书,如专利权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则所有专利权人均要书面承诺同意以该专利权出质;
4.拟质押专利权的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且登记簿副本须是在授信申请日前15个工作日内出具的。借款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三) 授信审查审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批量化受理企业的授信申请,独立审批。在收到授信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含经营者个人信用状况)、经营资质、行业政策导向等方面进行调查,并重点对借款人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企业经营状况、 资金实力、盈利水平、还款能力;
2.企业负面信息情况,尤其在专利权方面是否存在各种纠纷;
3.拟质押专利权的有效性、使用情况及产业化经营状况;
4.拟质押专利权在市场中的行业地位、授权许可使用情况;
5.在不造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债权损失的前提下及时处置质押专利权的时效性、可行性;
6.中国银行授信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审查条件。
在授信审查审批过程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可批量化地向省知识产权局发送待查证的企业名单,由省知识产权局以电子表格形式统一反馈企业的专利法律状态查证结果。
业务机构应结合实地贷前调查情况,综合考虑借款人的经济实力、资金需求、专利实施情况等方面因素,为客户制定授信方案。必要时,业务机构可就借款人在专利权方面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向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征询。
业务机构初步评定给予借款人的授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后,根据中国银行中小企业信贷工厂现行政策申请报批。
(四)合同签订
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审批同意后,业务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相关授信合同与出质人签定《中银知贷通业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
(五)专利权质押登记
业务机构应在与借款人签订书面专利质押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协助企业准备专利权质押登记表、专利权质押合同原件、出质人和质权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通过企业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批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南京代办处或苏州分理处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手续。
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约5个工作日)后,业务机构取回盖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专用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并将专利权质押凭证入库保管。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局:贾晓东 0519-86220311。